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8 撰稿: 点击:

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校纪【2010】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和预防腐败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高纪【2010】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二、 广泛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

学校纪委和宣传部联合,利用校内各种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贯彻活动。校纪委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部门网页平台,发布关于《廉政准则》的上级精神、政策法规、案例剖析等方面的内容,深化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适当时候开展廉政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 深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

1. 抓好集中学习。根据本学期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在4月份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力争通过原原本本地系统学习,每个党员干部能够熟记《廉政准则》的每一章节、每条规定,入脑入心,不断强化自律意识,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2. 协调组织部将《廉政准则》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内容,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

3. 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廉政短信发送平台,定期为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有关《廉政准则》的内容。

4. 组织反腐倡廉法规知识测试。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原清风杯”廉洁从政法规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豫纪发【2010】12号)精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决定在今年5月至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学习《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全省知识竞赛的初赛阶段,6月上旬,对全校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知识测试。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参与答题,试题全文在《河南日报》5月31日第4版、大河网以及校纪委监察网页“常用下载”栏目登载,各单位的答题卡务必于6月10日前由校纪委办统一收齐后,上报省高校纪工委。6月底,在知识竞赛的决赛阶段,将对全省笔试答卷进行统一抽奖,并宣布结果。

四、 有关要求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切实作学习的表率、宣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3. 校纪委办、监察室要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

中共郑州航院纪委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廉政准则 宣传教育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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