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9 撰稿: 点击:

关于开展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发[2010]67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治理办函[2010]110号)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涉及教育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单位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 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底,对本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进行抽查。

三、 检查内容

根据《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所确定的今年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 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收费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

2. 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

3. 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4. 规范义务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解决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5. 加强义务教育教辅材料管理,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

6.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四、 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由党政办、纪检监察、审计室、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此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迎接省治理办组织的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郑州航院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郑州航院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程天宝

领导小组副组长:石培哲 宋太山

成 员:张留杰 张永国 颜 敏 叶伟杰 崔如义 王志强 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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