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6 撰稿: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郑州航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2013年5月6日

附件

郑州航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党委书记 张力奎

院 长 施进发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河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航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格局。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努力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张力奎、院长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郭秀华,党委副书记程天宝,副院长李现宗,副院长贺金社,副院长张锐,副院长郝红军,副院长王霞,副院长申金山,纪委书记石培哲,工会主席高海水

责任单位:校直各单位

2.学校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院长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及时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及责任目标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疑难问题亲自督办解决。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李现宗、贺金社、张锐、郝红军、王霞、申金山、石培哲、高海水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3.制定责任目标,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一岗双责”,明确划分一把手、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的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学校与所属机关及院(系、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李现宗、贺金社、张锐、郝红军、王霞、申金山、石培哲、高海水

责任单位:校直各单位

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中组织检查、年底组织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适时完善措施、强化各级责任。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及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6.加强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二、加强作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若干意见及教育厅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中共郑州航院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将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党政办公室抓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纪委(监察室)抓好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石培哲

责任单位:党政办、纪委办(监察室)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以“管理”为主的思想向以“服务”为主的思想转变。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师生员工做好事、办实事。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李现宗、贺金社、张锐、郝红军、王霞、申金山、石培哲、高海水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领导责任人:郭秀华、贺金社、王 霞、高海水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各院(系、部)

4.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出差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节约不必要的开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

领导责任人:施进发、李现宗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务处

5.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规范收费行为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师生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领导责任人: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三、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建立相关制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及时受理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2.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在生活中搞好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李现宗、贺金社、张锐、郝红军、王霞、申金山、石培哲、高海水

责任单位:校直各单位

3.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按照上级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人:程天宝、王霞、石培哲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室)

4.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规模和经费预算。

领导责任人:施进发、李现宗、郝红军、申金山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对外合作交流处

四、信访和查处案件工作

1.加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的举报及时批办,做到件件有着落。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室)

2.查处各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着力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危害学校改革发展的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严把办案质量。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3.对上级批转要结果的信访件认真组织核查,按要求及时报送,结案率100%。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五、“阳光招生”工作

1.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

领导责任人:贺金社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工作处

2.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领导责任人:贺金社、石培哲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工作处、纪委办(监察室)

3.加强招生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招生录取中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六、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措施工作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和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2.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任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程天宝、石培哲

责任单位:组织部、审计室、纪委办(监察室)

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一)做好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工作

认真总结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出台我校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

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石培哲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室)

2.落实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各级党课的重要内容。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程天宝、石培哲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室)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充实廉洁教育内容;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发挥传统阵地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研究,组织广大师生参与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郝红军、石培哲

责任单位:校团委、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纪委办(监察室)、各院(系、部)

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中央颁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广泛开展以“学纲要、提素质、讲道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民主法制和诚实守信意识。

分管领导责任人:郭秀华、郝红军、石培哲

责任单位:校团委、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纪委办(监察室)、各院(系、部)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认真抓好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反馈纠偏等相关配套制度。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程天宝、石培哲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室)

2.加强问题易发部位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财务、基建、采购、招生、科研、人事、后勤等部位的制度创新,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领导责任人:李现宗、贺金社、张锐、王霞、申金山

责任单位:财务处、基建处、资产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科研处、人事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3.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南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决策公开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学校重大党务校务事项公开透明。完善党代会、职代会、教代会制度,发挥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程天宝、石培哲、高海水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部、校工会、纪委办(监察室)

4.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不断推进和规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领导责任人:程天宝、王 霞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5.继续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领导责任人:李现宗

责任单位:财务处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2.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职称评审、科研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关键环节的监督。

领导责任人:张力奎、施进发

分管领导责任人:程天宝、李现宗、张 锐、王霞、申金山、石培哲

责任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基建处、资产处、人事处、科研处、纪委办(监察室)

3.完善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评估、评奖、项目立项、检查验收、结项以及重点学科认定的“阳光评审”办法。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和集体决策的程序,健全对专家客观公正和廉洁评审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评审行为的监督。

领导责任人:张 锐

责任单位:科研处、学科办、高教研究所

4.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审计室

(五)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领导责任人:石培哲

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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