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期检查
发布日期:2010-09-29 撰稿: 点击:

我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期检查

9月24日,受党委副书记、院长施进发委托,副院长程天宝带领校纪委监察室人员一行4人对我校重点单位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中期抽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负的领导责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基本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安排,我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本次先后抽查了招生就业处、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东区建设指挥部、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管理处等5个单位。检查中,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单位负责人关于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与相关人员交流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通过检查发现,抽查的各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责任制体系;制定了有关党风廉政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能够民主决策;工作中明确办事程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检查结束后,程院长在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向他们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建议,希望各单位要警钟长鸣,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单位工作能够健康和谐发展。(纪委办 梁秀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