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院(系、部)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9 撰稿: 点击:

关于进一步落实院(系、部)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校发[2010]64号

各院(系、部):

为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院(系、部)的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进一步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进一步落实院(系、部)务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进一步落实院(系、部)务公开制度是加强院(系、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

2.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突出重点,方便群众;

4.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促进院(系、部)工作发展。

二、院(系、部)务公开的内容

院(系、部)务公开,涉及院(系、部)的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的内容,各个院(系、部)的实际情况不同,院(系、部)务公开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凡属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内容以及院(系、部)廉政建设的关键内容都要公开。具体地讲,应突出公开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关系院(系、部)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院(系、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的改革措施、重大决策、规章制度、财务收支状况、学科建设等。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调配、奖励惩处、师资队伍培养、教职工劳务分配等。

3.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问题,包括招生、毕业生就业、评奖评优、发展学生党员等,特别是有关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结果等。

4.关系院(系、部)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院(系、部)重大开支情况以及其他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等。

三、院(系、部)务公开的形式

院(系、部)二级教代会是院(系、部)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基本制度,实行院(系、部)务公开应以院(系、部)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凡应由二级教代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和决定。同时,还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

1.以会议形式公开:通过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部)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然后根据情况通过院(系、部)教职工大会或学生大会进行公布;

2.以公开栏形式公开:建立院(系、部)务公开栏,把与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定期、及时公布,方便师生员工了解情况;

3.以媒体形式公开:通过院(系、部)网页、院(系、部)报刊等,及时公布教职工、学生关心的重要信息;

4.以书面文字形式公开:将以上有关内容以规章制度或资料的形式发放到教职工手中,做到人人皆知;

5.其他符合本院系实际的形式。

四、院(系、部)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坚持及时有效的原则,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和法律规定,确定长期公开、固定公开、即时公开等公开时限。

五、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院(系、部)务公开制度推行的配套体系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院(系、部)务公开的自觉性。院(系、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院(系、部)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推行院(系、部)务公开制度作为院(系、部)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加以落实。

2.各院(系、部)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本通知精神,于10月底前,制定出院(系、部)务公开实施办法,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实施办法应对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形式、时间和责任等方面作细致、科学的规定。

3.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为确保院(系、部)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 由学校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监督组,对院(系、部)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学校将把院(系、部)务公开作为院(系、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院(系、部)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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