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坚决纠正教育事业发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及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治理重点

本次治理主要聚焦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利用权力、职务干预、插手相关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教材教辅选用、基建、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方面,以及教育乱收费和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一)方法步骤

学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适时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学校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学校将通过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高专项治理的实效性。

(二)有关要求

开展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本方案重点内容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自查自纠,保障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省教育厅设立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 69691666, 69158242),学校也设立治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举报电话(0371-60632610),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存在问题、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执纪问责。

附件:郑州航院治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9月9日

附 件

郑州航院治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施进发

副组长:郭秀华 程天宝 李现宗 贺金社 张 锐

郝红军 王 霞 申金山 石培哲 高海水

成 员:刘红林 陈宝杰 叶忠明 叶伟杰 刘国华

颜 敏 许洪春 高中良 吴茜林 徐保山

李进廷 詹国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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