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8 撰稿: 点击:

全校科级以上干部: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豫纪通〔2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从被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分析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细化责任落实措施,以实际行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附件:关于五起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校纪委监察室

2015年6月8日

中 共 河 南 省纪 委

关于五起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

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聚焦不够、履职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有217名党政领导干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将查处的其中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开封市鼓楼区区委书记魏培仕、区纪委书记刘芳以及6名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因区人大副主任冯栓记等人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4年12月12日至2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大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府副区长赵海宏、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以及鼓楼区相国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常征、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洋、西司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冯爽、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永明、州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伯韬、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文强、区工信局局长顾磊等一行10人,借公务考察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外出旅游。2015年2月,开封市纪委责成鼓楼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区委书记魏培仕、负有监督责任的区纪委书记刘芳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冯栓记、刘军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海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3月,鼓楼区纪委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国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谷文忠(副县级)、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朝辉、西司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孟卫敏、五一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沈建、州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薄连营、卧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郑晓丽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常征、李洋、冯爽、王永明、王伯韬、徐文强、顾磊党内警告处分。

二、禹州市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赵宏钧,副局长刘志刚,纪委书记彭秋枝因该局干部在考核期间违规接受宴请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4年7月30日,禹州市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王颖超、教研室副主任陈高磊借年度考核之机,接受小吕乡教育总支和部分学校吃请及手机充值话费。2014年9月,禹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赵宏钧党内警告处分、刘志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彭秋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颖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陈高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小吕乡教育总支书记徐鹏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副书记陈根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小吕乡中心学校校长徐保卫、二中校长李自欣、三中校长范晓欢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小吕乡教育总支工作人员孙自胜、马岗村小学校长李晓理行政记过处分。

三、新乡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增民,纪检组长牛成斌因单位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5年2月6日下午,许增民乘坐该单位公务用车到新乡市残联开会。会后,许增民利用该车办私事,并在新乡市牧野路武陵煨珍煲饭店就餐。2015年2月,新乡县纪委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许增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牛成斌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用,责令县残联写出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小丽因个人及部分工作人员收受购物卡受到责任追究问题。经查,刘小丽收受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赠送的价值500元购物卡,并且对办事处其他工作人员收受购物卡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12月,卧龙区纪委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刘小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兰考县卫生局副局长孙志愿、医政股股长胡新旺因单位私设小金库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09年至2013年,该局医政股副股长刘红伦在负责县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过程中,无依据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报名费共计40160元,用于医政股复印费、餐饮费、租车费等支出,属于私设“小金库”行为。2014年7月,兰考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管副局长孙志愿进行诫勉谈话、胡新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红伦行政警告处分。

对上述5起典型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我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坚强决心,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情况,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照党章规定,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正风肃纪和案件查处力度。

二要细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权力“三份清单”,切实按单明责、照单履责、对单践责,做到知责能担、有责必担。同时,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个责任”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督查等配套制度,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层层压实压紧,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

三要硬化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六个一律”,从严问责。一是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问责;二是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问责;三是对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一律从严问责;四是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五是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一律从严问责;六是对为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落实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各单位责任追究情况、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构建问责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纪律保障。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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