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电子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0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高校纪工委要求,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豫纪发【2016】14号)中,所有参加自查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电子版需上报,与前期上报纸质版人员一致。

请各单位认真整理,确保电子版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准确无误,于11月14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校纪委(综合楼528室)。为保证信息安全,请使用U盘报送。文件夹请以单位名称加人数命名,个人表格请以姓名命名,每个人的两个表格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

联系人:李玉红 联系电话:60632560

自查表.doc

校纪委

2016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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