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国庆、中秋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严肃性。

纪委监察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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