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收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巡视成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通报。

纪委监察处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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