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撰稿: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豫纪办发〔2017〕6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执纪者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只有学习好,才能把握好运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锻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校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

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务求取得实效。

四、活动范围

校纪委委员,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五、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25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学校印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4月11日至5月12日)。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以自学为主,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为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要抓好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

校纪委将邀请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解疑释惑,辅助学习。组织优秀廉政戏剧巡演活动,开展廉政集中教育。同时,校纪委将组织研讨交流和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13日至5月25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于2017年5月22日前根据本次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一篇交校纪委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纪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准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并督促检查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二)把握学习方法。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纪委的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展学习,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并将此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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