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2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郑州航院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校党〔2017〕45号),现就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及学校以案促改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十八大以来高等教育领域相关案例以及我校发生的案例,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问题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二、查找廉政风险。要通过剖析个案,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要着重在高校易发多发的领域,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后勤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个人事项申报,人事招聘,职称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各类招生,经费开支,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项目评审,科研经费使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意识形态,评优评先,学生党员发展,奖助学金评定、发放,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相关问题方面对照查找,找准风险点,查找管理漏洞,制定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把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照业务风险点,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工作要注重制度质量,有效管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着力解决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25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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