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4+4+2”党建制度
发布日期:2015-09-06 撰稿: 点击:

我省构建的“4+4+2”党建制度体系是指:在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主要在村和乡镇两个层级实施,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在包括县级在内的县级以上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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