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 全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4〕3号)和《印发< 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明确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两个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2.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不到私人会所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处级以上干部如实填写《河南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下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栏暂不签名。(承诺书和登记表请到纪委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3.上述承诺书和登记表请于3月15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中共郑州航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中 共 河 南 省 纪 委
关于印发《全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各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全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4年1月28日
全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参加对象。全省各级党员干部。
(二)时间阶段。2月10日至2月28日为自查自纠和个人承诺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为监督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为整改总结阶段。
二、方法步骤
(一)个人承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做出承诺,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持有的私人会所会员卡要主动上交或清退,各单位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
(二)加强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园林、规划、文物管理等部门清理整顿违规在公园、文物保护等单位开设的餐饮娱乐场所,在个人承诺和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承诺无死角、无遗漏。要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严格执纪。对查实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及时处理,确保处理到位,并上报处理结果。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同时,要注重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整改总结,将专项治理做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专题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5月9日前报上级党委(党组)。其中,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专项治理报告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专项治理报告经省委省直工委统一汇总后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省管国有企业专项治理报告经省政府国资委统一汇总后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省管高等院校专项治理报告经省委高校工委统一汇总后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
中 共 河 南 省 纪 委
印发《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
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各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4年1月28日
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
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治理对象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管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治理内容
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谋取私利行为。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整理汇编相关法规,讲明政策和纪律红线;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力度,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个人自查登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组织本地本部门县(处)级以上干部,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自查登记表(附件),自查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留存备案,省管干部个人自查登记表于2月28日前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个人自查登记面必须达到100%。
(三)严肃查办案件。持续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谋取私利行为;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向全党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漏报瞒报或顶风违纪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任。
(四)注重制度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选择若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适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建立领导干部不能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的制度防线。
五、有关要求
开展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活动,是省委常委会确定的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县处级以上干部,做到组织到位、传达到位、自查到位、承诺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和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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