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暑假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 撰稿: 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14年暑假即将到来。长假为教职工提供放松身心的机会,但同时也容易使大家放松对自我的要求,滋生各种腐败。在此,校纪委郑重提醒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学工作有时限,廉洁自律无假期!当前,我校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进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及省委、省政府贯彻八项规定的“20条意见”, 真正过一个廉洁、愉快的暑假,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各单位不得以参观、考察、开会、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和形式用公款变相旅游。

二、健康交往,严于律己。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会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严格执行车辆配备、车辆使用等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五、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身体力行,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起好表率作用。

纪委办、监察室将在假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廉洁、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

中共郑州航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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