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撰稿: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求,省追逃追赃办公室定于9月上中旬在全省开展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专项活动。为做好我校的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中,自1996年1月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与党组织或单位失去联系的,均属于此次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二、排查内容

1、对于失联、外逃、出走的党员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如实填报。

2、外逃、出走去向无论是国内或国(境)外均需填报。

3、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追回、归案的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不再填报。

三、方法步骤

1、排查统计(9月1日至15日)。

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逐级认真排查所属人员失联、外逃、出走情况,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报。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并由党政负责人签字审核。

2、汇总上报(9月15日至9月20日)。

全校各单位要对排查统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各单位的统计表和汇总表,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月20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校纪委(综合楼526、528房间)。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对失联、外逃人员大排查大起底,准确掌握底数,是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全校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排查任务。

2、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清理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实现数字准、情况明。

3、严明纪律。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排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通过扎实工作,严格执纪,确保集中排查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

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

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

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

附件1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和职务

职级

身份证号码

失联时间

是否党政纪处分

备注

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曾用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和职务

职级

身份证号码

外逃所持 证照信息

外逃时间

外逃去向

党政纪处分

是否 立案

立案 单位

立案 时间

涉嫌 罪名

涉案金额(万元)

备注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附件3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

日期

工作单位和职务

职级

身份证号码

出走时间

是否党政纪处分

所属地区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附件4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 型

单 位

失联(人数)

出走(人数)

外逃(人数)

合计

国 内

国(境)外

总 计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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