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省纪委监委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疫情防控纪律。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6个严禁”“14个严格”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严明纪律要求。清明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方式,引领文明祭扫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三、严格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强化线索核查与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严肃党纪、匡正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371)61912610
举报信箱:zhenghangjiwei@zua.edu.cn
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