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撰稿:纪委办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校纪委近期将组成三个督查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纠治工作推进缓慢、履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保障平安开学、开学平安。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四、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我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学生返校后和新生开学前、返校途中、开学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1.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02】33号)》《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专班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做到科学研判、精准施策。

2.宣传教育和学生管理情况。加强返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防控纪律,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情况。

3.新生入校前相关准备工作。新生信息排查情况,对重点人群是否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台账,严格审核入校报到条件,坚决把病毒拒之校门外。

4.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情况。严格大门值守,坚持师生同严;师生员工出入校园戴口罩、一律核验身份、扫码查验48小时核酸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测温后通行。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完善防疫设施,坚持错峰就餐,保持安全距离,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严格快递消杀、场所消杀;严格监管超市等营业网点,物价稳定,切实保障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供应。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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