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抓好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坚持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结合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二、严格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收送礼品;严禁违规收送微信、支付宝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提货券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及各类违法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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