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案件审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下设监督检查科。
1.负责落实政治监督工作,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2.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情况;
3.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4.负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
5.负责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
6.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7.深化作风建设,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8.做好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9.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开展复议复查工作;
10.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
11.做好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12.负责牵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
13.完成上级、校纪委领导安排的各类监督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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