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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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坚持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的原则;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

综合室

综合室既是纪委的办事机构,同时也是监察专员的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文秘、督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根据需要,参与信访、案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下设宣传教育科。

1.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督查学校纪委委员会、书记办公会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和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的落实;

3.负责协助党委相关部门做好上级党委、纪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省纪委监委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4.组织工作人员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当好参谋;

5.负责组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计划、总结、通知、报告、规章制度等综合文稿的草拟、修改工作;

6.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文书、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收发运转公文;

7.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部事务进行配置安排;

8.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

9.做好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10.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闻宣传、网站维护,负责纪检监察类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12.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学校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具廉洁证明;

13.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4.做好线索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对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和处置方案;(放到综合室第13条之后)

15.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调查措施使用、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开展监督检查;

16.根据需要,参与信访、案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与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巡察工作科。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2.拟定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性任务、计划,提出巡察对象、内容及巡察组组成人员等建议;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4.及时与巡察组会商巡察情况,解决巡察中出现具体问题;

5.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6.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受理来信来访、线索管理、案件管理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下设审查调查科。

1.受理来信来访,做好分类、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2.做好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3.做好纪律处分的执行工作;

4.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5.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6.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7.对于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8.负责向省纪委监委移交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9.做好学生申诉处理;

10.负责案件管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案管信息登记、上报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纪委报送有关情况;

11.负责相关文书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和案件审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下设监督检查科。

1.负责落实政治监督工作,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2.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情况;

3.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4.负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

5.负责违纪案件审理工作;

6.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7.深化作风建设,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8.做好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9.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开展复议复查工作;

10.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

11.做好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12.负责牵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

13.完成上级、校纪委领导安排的各类监督工作;

14.负责相关文书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